《环境保护法》第六十八条规定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、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;造成严重后果的,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...
xiaomei 2 2 2025-09-06